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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绵阳政务网讯:5月12日,绵阳遭受了巨大的地震灾害。绵阳灾情引起了全国各地工会和广大工人兄弟的高度关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川省总工会和全国各兄弟市工会纷纷发来慰问电和慰问信,对我市广大受灾群众和职工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和关怀,并慷慨解囊伸出了援助之手。截止6月25日,绵阳市总工会已收到全国各级工会组织的抗震救灾资金11,063,599.30元。其中,全国总工会、四川省总工会拨入专项经费7,035,000.00元;全国各省市地方工会组织和职工捐赠4,028,599.30元。绵阳市总工会还收到了来自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和全国各地工会捐赠的救灾物资总价值达千余万元。 为切实加强工会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市总工会采取多项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了救灾款物如实发到了受灾职工群众手中。 一、坚持分配原则,确保工会救灾款物的使用方向 对全国各级工会下拨和捐赠来的救灾资金和物资,市总工会始终坚持了三条分配原则,一是坚持救灾款物全部用于重灾地区和重灾企业,解决受灾职工的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二是坚持工会系统的救灾物资除用于保障九洲体育馆安置点灾民的三餐供应外,直接面向市直重灾企业和重灾地区的受灾企业职工;三是坚持救灾款物的分配安排由集体研究决定。目前,市总工会已向北川、平武、安县、江油四个重灾县下拨了救灾资金和定向捐赠资金4,377,154.30元。并将全国各地工会捐赠来的救灾物资主要安排分配给了重灾县市总工会和重灾企业工会。 最近,市总工会还深入攀长钢、矿山机械集团公司、双马水泥集团公司等12家重灾企业,慰问受灾职工,把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心意、关怀直接送到了职工心坎上。 二、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救灾款物的使用符合纪律规定 1、建立救灾款物的管理制度。一是制定了《绵阳市总工会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要求救灾物资入库必须填写物资来源登记表,分类检验清点数量,由登记员、保管员、责任人联签确认后建立帐册,并分类堆放;物资出库必须凭据救援物资调拨通知单,由经办人提出调拨物资的品名、数量,经物资调拨责任人签字,由仓库分管领导确认后,保管员按数量清点、提取出库、注帐;物资调拨后,剩余数量要及时报告总责任人,以便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组织,确保灾民所需物资的供应。二是制定了《绵阳市总工会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受灾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购置,受灾组织工会办公楼的重建和办公设施、设备的整修和购置,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救灾物品。《办法》还对全国各级工会划拨、捐赠的抗震救灾救援资金的管理和审签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人审批。 2、建立救灾款物发放公示监督制度。市总工会通过上报省总工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在九洲体育馆公示栏、市总工会大门口的宣传栏和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等形式,将物资和资金的捐赠和使用情况向上级、向有关部门、向兄弟工会、向社会进行了通报和公示,广泛接受了社会监督,并经受了中央、省、市纪委的监督检查,得到了充分肯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到受灾职工手中 1、实施组织监管。市总工会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由纪检组、经费审查委员会牵头,办公室、财务部、保障部参与,加强对救灾物资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实行组织监管。 2、实施纪律监管。召开各县市区总工会纪检组长会议,要求工会纪检组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及时、切实介入工会救灾物资和资金的发放工作中,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纪律监管。 3、实施发放监管。市总工会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和受灾企业,对工会下拨的救灾物资和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发放的台帐记录、发放公示情况进行查看,对救灾物资和资金的实行发放过程监管。(绵阳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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