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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台《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 |
| | | 绵阳政务网讯:8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一是对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不可修复(以下统称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含中央在受灾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庭),以及租住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当地城镇户籍家庭出售、出租,安置受灾群众。安居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8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每户限购买或租赁一套。二是增加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适当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可直接投资集中建设一批廉租住房,或在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优先供应城镇孤老病残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毁损的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每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不得超过50平方米。另外意见还要求优先安排除险加固、积极推进原址重建、促进住房市场发展。同时,实施财政支持政策,对城镇居民住房重建予以资金补助,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市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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