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府办发[2006]6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16号、国发[2005]38号和川委办[2003]2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安定,提高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一)2006年10月底前,全面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的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四级管理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二)2006年12月底,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率达到80%;
(三)2007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按照社区建设的要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和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
(一)各区市县和园区要制定宣传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
(二)各区市县和园区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进度和情况每月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和市劳动保障局。目标督查办公室要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对各区市县工作进展情况和正反典型,要定期进行通报,推动全市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区市县和园区要按照川编发[2003]5l号和绵编发[2003]5号文件的要求,健全基层劳动保障所(站)机构、配备人员、落实工作条件。健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四)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把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要摸清本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总量、社区分布、单位构成等情况,认真分析本地开展移交存在的问题,抓紧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所、站的工作指导,扎实有效地开展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绵府发[2005]1号文件要求把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按照绵劳社发[2005]1号文件,根据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实行管理服务的工作进度和考核情况及时拨付经费。
(六)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社区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的组织、场地、经费三落实,积极构建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平台,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
(七)企业应加强与退休人员居住地劳动保障所(站)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和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绵府发[2005]1号文件缴清用于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的一次性费用,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向社区开放或移交。
(八)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绵府发[2005]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为全市的社区建设和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大领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建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区市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社区化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二)建立社区化管理工作重大问题议事制度。对街道(乡镇)、社区在管理服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调研,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检查、督促、指导力度,确保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工作方案和措施必须到位。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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