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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府办函[2006]257号
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关于加快绵阳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促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加快绵阳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
改造促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建设局 市物价局 市房管局
为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促进节约用水,不断提高城市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可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和国家建设部、发改委颁布的《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的意义
我市2002年以前开发的绝大多数居民生活小区,都是以安装贸易结算总表方式与供水部门结算水费,其内部庭院配水管道、居民入户管道的安装,都由产权单位或开发商建设维护与管理。由于历史的原因,供水企业对各小区内部管线情况不清楚,多数开发较早的生活小区也无供水图纸和资料,许多小区管道损坏严重,自来水跑、冒、滴、漏现象十分普遍,不仅造成水资源大量浪费,而且给居民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沉重的经济负担。目前,绵阳城区有258个没有进行户表改造,庭院水损平均达28.3%,涉及居民14万多户,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势在必行。
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后,小区和单位的庭院管网、直至一家一户的贸易结算水表,全部由供水企业承担管理和维护,既减少了中间收费环节,彻底解决了贸易结算总表与用户分表的水损纠纷,又节省了用户的水费支出,使用户明白、放心消费。通过对管道的改造,在改善用户水质的同时,也确保了小区供水的安全。
二、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的原则和范围
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的原则是: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改造,逐步实行终端收费,为下一步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建设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对原以总表作为计费方式的住宅,在原供水设施经检查符合改造条件的情况下(符合改造的条件附后),用户可选择对水表就改造,即就地更换智能水表。
(一)凡是接受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以总表计量供水模式供水的单位用户或小区居民用户,均属此次“一户一表”改造的范围。
(二)居民生活和商业混合用水的商住楼(含中高层电梯楼),结合此次“一二户一表”改造分离给水系统,实施庭院公共供水管网的改造,商业用户重新办理分表立户手续。
(三)对政府已列入在三年内实施旧城改造的地段,可不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执行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在“一户一表”工程改造过渡期间的专项政策。
三、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价格及收费方式
(一)市物价部门根据新的设计要求,重新制定“一户一表”(含住户室内管线、用户庭院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安装价格定额包干标准。用户选择由供水企业全额垫资“一户一表” 改造费用方式的,用户同供水企业签定分期付款协议,选择在五年内分期逐月等额偿付(含户表改造全部费用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改造费用。
(二)自来水“一户一表”工程改造期间,由市物价局制定在现行水费价格的基础上加收小区内管网自来水漏损、管网维护费和抄表人工费等费用的专项收费政策,由供水企业实行“抄表到户、直接收费”的管理办法。
(三)自来水计量小区内或单位的消防、绿化和环卫等公共用水必须单独安装计量水表,实施抄表收费,其水费支出在各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或单位的自有资金中列支。
四、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计划和任务
从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用5年时间完成10万户总表供水模式下旧房的“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任务,平均每年改造2万户。
五、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各物业公司在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期间,应积极配合供水企业进行 “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按照与供水企业的书面协议,协助供水企业催收用户欠缴的水费。
(二)自来水“一户一表”工程改造安装费用由城市供水企业和住户分别承担50%,具体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测算审定后公布。对“五保户”和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领取证》的城市特困户,减收或免收改造费用,具体办法由市物价局制定。
(三)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定额包干安装价格执行,不得利用“一户一表”改造擅自立项收费、超标准收费或变向收费。
六、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供水企业等部门为成员的绵阳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绵阳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及检查督促工作。
涪城区、游仙区及各园区有关单位应相应设立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领导机构,接受市“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协调所属各街道(社区)办事处、物业公司、居(家)委会等单位和部门开展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为改造工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供水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计划,积极实施改造工程,定期向“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报“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改造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附件:1.绵阳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自来水用户符合“一户一表”就地改造的条件
附件1:
绵阳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亚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作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健市建设局局长
周仁贵市物价局局长
胡登荣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成 员:罗富章市建设局副局长
吴旭富市物价局副局长
简乃军市房管局副局长
赵怀德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恩义市水务局副局长
邓成大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叶建宏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富章同志兼任。
附件2:
自来水用户符合“一户一表”就地改造的条件
1、小区的庭院管网和入户立管的材质不能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镀锌钢管等材料,确保小区庭院管网水质不受二次污染。
2、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管道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并合格),确保小区庭院管网自来水没有漏水。
3、小区内的经营性消水栓、绿化水桩等用水设施单独装表计量,确保庭院不同类别用水依法计量。
4、一个单元所有住户的意见统一,确保一个单元采用一种供水方式。
5、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智能水表还存在着故障率较高的缺陷,如内置电池缺电、数据错误、水表内的阀门不能正常启闭等问题,因此用户必须同意供水企业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入户对智能水表进行拆卸和维护管理,同时用户还应保证智能水表处于良好的工作环境。
6、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小口径水表(DN15-25mm)使用六年后就必须进行拆换,智能水表和普通机械水表有8—10倍的价差费用,到时换表的价差由用户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