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府办发[200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增强政府系统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7]6号)和《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意见》(绵委发[2007]2号)精神,结合政府工作实际,现就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关于解决八个方面的问题,力求实现五个新的突破的总体要求,以建设为民、开拓、务实、清廉政府为目标,坚持市委核心领导,切实做到政令统一;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做到科学发展;坚持权力规范运行,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切实做到两个面向;坚持清正廉洁从政,切实做到艰苦奋斗;坚持勤奋好学的学风,切实做到学以致用。通过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在“三用心”、开拓创新、服务群众、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等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新的明显进步,使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使政府效能有新的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安排
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目标和职能,突出重点,开展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经济调节、执纪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在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和纠纷、依法合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具体问题。
(一)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l、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提供公平、高效、优质的服务。
(1)坚持文明办公。提高服务质量,重点解决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2)提高工作效率。开展效能监察,重点解决办事拖拉、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人事局等。
(3)改进会风文风。精减会议和文件,重点解决会议和文件过多过滥,质量不高,成本较高,工作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
(4)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重点解决少数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和团结协作意识差,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及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
(5)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重点解决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工作思路不明晰,搞“瞎指挥”,工作协调不对路及“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信访办、市政府研究室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6)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行政问责制和首问责任制,重点解决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串岗聊天,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和上班办私事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人事局相关部门和单位。
(7)加强群众工作。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结合实施“十大惠民行动”和办好惠民帮扶中心,开展多种多样的亲民爱民行动,重点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收费、涉农收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拖欠职工尤其是民工工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扶贫办、市移民办、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2、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体制性障碍。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改善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重点解决行政审批项目过多,审批项目“体外循环”以及在中心“报项目”、到单位“搞勾兑”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2)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招投标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抓好对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及矿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方面的监督,重点解决围标、串标、虚假招投标和规避招标以及层层转标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配套监管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重点解决“小金库”、公共资金滥用及行政成本高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审计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启动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和备案制,探索建立项目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解决项目管理不当、资金监管失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强化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违反各项政务公开规定,搞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6)深化行业协会改革。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重点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不够、监管不力,内部管理差、缺乏诚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中介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精神文明办、市房管局、市科技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3、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1)健全决策机制。建立并施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完善专家库和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坚持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政绩考核体系,重点解决独断专行、盲目决策、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及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科技局、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政府研究室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2)提高行政水平。以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对现行的各项文件和制度进行清理,重点解决规定滞后、执行不力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3)规范行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重点解决滥用行政执法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工商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4)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因群众投诉渠道不畅或投诉问题得不到合法合情解决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不稳定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信访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5)改革执法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解决行政执法层次过多、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6)加强行政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围绕“三大要务”、“五个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及“十大惠民行动”等重大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重点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违背和谐社会要求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建设。
(1)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道德建设,加强正反方面典型教育和宣传,重点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蜕变,导致腐败产生等问题,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广电局、绵阳日报社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2)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信守廉政承诺,主动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以各种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农资市场,严防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清理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及工商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4)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继续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等七个方面的案件,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重点解决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不断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严格警风、警纪,查处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5)治理商业贿赂。继续着力抓好土地出让、医药购销等六个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商业文化建设,逐步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体制不健全以及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6)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加强对国有企业建办公大楼及职务消费的管理与监督,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等奢侈浪费行为,重点解决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以及生活不检点、贪图享乐等问题,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为广大群众谋利益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礼宾局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5、增强学习意识,加强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丰富学习内容。组织政府各部门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解决真学、真信的问题。同时认真学习历史、法律、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加强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文化业务素质,增强业务能力和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学院。
(2)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到行政学院(学校)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学习制度。各级政府机关要建立严格的集体学习制度,坚持开展政府和部门中心学习组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拟定自学必读篇目,做好读书笔记,保证学习时间。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行政学院。
(3)灵活学习方式。针对理论学习中的难点和干部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举办专家讲座、辅导报告,建立跨部门、跨单位的课题研究小组。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
责任单位:市行政学院、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社科联。
(二)具体安排及工作步骤。
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按照市委要求,从2月份开始至4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1、抓好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时间:2月1日-28日)。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要集中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按照杜青林同志在全省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谭力同志在全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大会上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讨论,深刻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大局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增强搞好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认真对照检查,确实找准问题(时间:3月1日—31日)。一是要组织开展好“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绵阳”大讨论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主题讨论,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二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同时,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对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市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要求解决的八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深入查找个人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特别是找准抓住在作风方面的不良表现和突出问题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三是在此基础上,要做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3、切实进行整顿,改进工作作风(时间:4月1日—15日)。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个成员要联系班子和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特别是联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开展谈心和评议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重点,提出整改措施。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整改,整改措施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评议和公示。结合搞好作风整顿建设广泛开展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把心思用在谋发展、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办实事、抓落实上,把工作体现在顺民意、解民忧、促和谐的行动中,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绵阳”的实践中培育良好的作风,以良好的作风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全社会感受到作风整顿建设的成效。
4、搞好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时间:4月16日—30日)。通读《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读本》,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防止和纠正漠视群众利益、官僚主义、因循守旧、贪图享受、腐化堕落等问题,努力做到“在推进科学发展全局上有新举措,在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上有新突破,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上有新进展”,努力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实干兴市、实干为民,提高公信力,增强执行力,提升落实力。
三、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抓好,务求实效。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市政府写出总结报告。
(二)建立四种机制。
1、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重点单位作风整顿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加强督办。必要时派出人员现场督促解决,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坚决避免一般化、应付了事。
2、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要以《工作通报》形式分阶段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整顿建设活动结束时,选择3—5个活动开展得好的地方和单位在市政府全体会或常务会上作汇报发言。
3、建立社会评价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在群众的支持下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水平。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并进行认真梳理,找准问题,认真整改:要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评议会,让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开展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情况提出意见、作出评价。
4、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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