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委办发[2007]20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06]32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司法行政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及刑罚执行等重要任务,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涉及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对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负有重要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促进司法行政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及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提高执法能力。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要重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积极推进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高普法依法治理能力。按照《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绵委发[2006]21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注重做好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的分类指导。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和经济、文化及公民接受能力等方面的差异,采取有效方式和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学习、培训、考核、评估、奖惩等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市场引导、部门管理和群团组织自治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积极深化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围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基层工作法制化。
提高法律服务能力。逐步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为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和社会信誉度高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执业便利,建立覆盖全市的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组织的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行业管理组织自律机制、诚信机制、奖惩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壮大,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水平,净化行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做到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逐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尤其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为农业、农村、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积极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强化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律师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切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组织要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作用,积极预防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司法鉴定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提高法律援助能力。各级政府要履行好法律援助的责任,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加强机构人员规范化管理,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要以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心,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基层司法所建设要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机构改革合理布局,具备条件的可单独建所,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在重点乡镇(街道)建立片区司法所。司法所作为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主管和乡镇(街道)协管的双重管理体制,其机构规格、人员级别比照公安派出所确定。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以人民调解组织为重点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稳定隐患。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影响力、凝聚力,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加强县级司法局建设,着眼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逐步为县市区司法局,特别是少数财政较困难的县级司法局改善工作条件提供政策支持。
提高公民依法维权能力。司法行政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公民依法维权能力。通过“公民意识”的培养教育,使公民既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能与他人和谐相处,共同发展。进一步畅通公民利益诉求的渠道,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三、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法律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政治纪律,强化执法程序,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公务员、法律服务人员两支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抓好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把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业务、年富力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选好配强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一把手,注重优化班子结构。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监狱劳教单位的指导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鼓励和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包括监狱劳教单位干部与各部门干部的交流。重视协管领导干部的工作,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沟通协商,积极提出协管领导班子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适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的培训考核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对司法行政全体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以“坚定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目标,把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纳入政法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促进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健康有序发展。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鼓励优秀人才到欠发达地区从事法律服务,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业的发展。配齐配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不得挪作他用。广泛深入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加大对基层优秀司法行政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表彰力度。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司法行政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大对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纪律教育,进一步端正司法行政思想,更新司法行政观念,改进司法行政作风。努力形成自律机制、防范机制、惩戒机制等保证司法行政廉洁的制度体系。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和分工方案,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严防徇私枉法,严防滥用执法权,确保司法公正。
四、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机制
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保障问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司法行政各项任务的需要,依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部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司法行政的各项基本保障经费按事权划分的原则列入财政预算,并结合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的保障水平,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五、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司法行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听取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确保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得到切实贯彻。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