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委发[2007]22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单元。发展县域经济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客观要求,是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为切实加快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实施工业强县、开放带动、项目拉动战略,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增强发展活力,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特色经济,主攻民营经济,提升劳务经济,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促进企业增效、财政增长、农民增收,力争一年有新进展、三年有新突破、五年上新台阶,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到2010年,全省县域GDP比“十五”末翻一番,第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民营经济比重达到65%以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
(三)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在确保粮食自求平衡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现代种植业、现代畜牧业和农业新型业态,推进“一村一品”发展,促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开展龙头企业集群发展试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的优质原料基地,发挥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带动作用。
(四)加速工业化进程
提升县域工业发展水平,增强工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县域工业发展的重点,开发系列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和附加值;积极发展为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配套的工业企业。发展工业集中区,推进工业集聚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企业战略重组。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
(五)加快县域服务业发展
活跃城乡市场,培育和完善资本、技术、劳动及企业产权交易等生产要素市场,建立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市场体系。加快交通运输、通讯、保险、金融、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商贸、餐饮等民生型服务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流通形式,建立商贸流通网络,促进城市流通向农村延伸。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形成一批旅游文化精品,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
放开投资领域,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县域城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改组改造,促进产业聚集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发展“小巨人”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大力发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深化民营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和指导,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激发城乡居民创业热情,形成全民创业、全民创造的良好局面。
(七)发展壮大劳务经济
推进劳务产业由数量型向量质并重转变。重点抓好劳务培训,继续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健全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劳务开发培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支持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和民营企业开展劳务培训。开拓劳务市场,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实施劳务品牌战略,提高农民工的竞争力。强化维权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消农民进城务工、从事经营活动的限制性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八)加快城镇化步伐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构筑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体系。突出抓好一批重点小城镇建设,培养县域经济发展增长极。支持区位条件较好、主导产业突出、综合实力较强的县城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加快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发展水平。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增强城镇的产业聚集和人口吸纳能力。
(九)优化县域经济的产业布局
制定特色经济发展规划,引导特色经济块状发展。搞好工业集中区发展的布局,引导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工业园区集中,形成集聚效益。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搞好农业区划,促进优势农产品向适宜区域集中,逐渐形成特色农业块状、带状规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特色经济区块和产业、市场、集镇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跨区域经济发展与县域经济自身发展的协同互动机制。
(十)搞好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
按照低成本扩张、高起点发展的要求,注重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推进县域内“五小”企业的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实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
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强化开放带动战略
扩大对外开放,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新跨越。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以产业招商为主导,推进产业链、产品链、集中发展区等为载体的招商活动,创新招商引资平台;主动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和产品扩散,吸引优秀企业家和人才回川发展。优化投资环境,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扩大对外投资、工程承包、劳务输出,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扩大产品出口,提高县域经济的外向度。
(十二)逐步扩大县域经济管理权限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级和项目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能放则放、权责统一”的原则,对县(市、区)下放部分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将工商行政管理、进出口经营权转报和质量技术监督等市级管理权限下放给县级。县(市、区)争取上级支持的项目申报实行双轨制,不需市级匹配资金及平衡安排的项目由县(市、区)直接报省,国家、省的项目资金由省直接安排到县(市、区)。选择一批经济大县和人口大县进行扩大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试点,赋予试点县(市)与市级相同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试点取得经验后扩大推广范围。
(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建立和完善县域经济发展的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县、乡。逐步加大对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和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坚持转移支付资金向县、乡倾斜并直接计算分配到县。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前期费用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聚合社会资金参与县域经济发展。
(十四)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加强诚信安全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各商业银行省分行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信用环境和信贷经营情况较好的地方尤其是经济强县和人口大县的支行,赋予市级分行的信贷审批权限。县(市、区)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要确定一定比例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开展村镇银行试点,扩大小额信贷范围和规模,培育资金互助组织。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改革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鼓励发展各类担保机构,特别是会员制担保机构,扩大担保、抵押、质押范围,缓解中小企业和经营大户融资困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融资能力。
(十五)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分类区确定和提高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建设补贴标准,加大投入比重。积极争取国家对县域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加快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提高县域公路养路费和运输管理费分成返还比例,让利于县。
(十六)依法合理利用土地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改革建设用地管理。优先保证县城及中心镇、县域重点加工型项目和工业集中区、产业集群所需建设用地。省级主管部门可将预留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调剂用于县域内的重点建设项目。
(十七)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持
加大对先进实用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实施院、校、所(站)与县(市、区)科技共建,支持开展多种途径的产学研联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农民企业家和现代农业经营人才,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落实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县(市、区)、乡(镇)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鼓励各类人员到县域企业工作和发展民营经济,吸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县(市、区)创业。
(十八)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建立和完善县域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集中提供优质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整合行政资源,建立便民服务机制,开展下乡流动服务。加强政务信用建设,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十九)加强和改善对县域经济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县域经济发展纳入重要日程,科学制定规划,优化发展环境,抓好工作落实。要选配好县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并保持相对稳定。省级各部门要制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服务到位的工作格局。
(二十)抓好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实绩考评
制定和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评试行办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科学发展、落实群众公认、强调实践检验、实施分类考评的原则,在全省按平原、丘陵、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分类设置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依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定量考核情况和群众评价意见,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把实绩考评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调动和激发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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