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府办发[2007]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上市销售。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自检制度。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3、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力度,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试点。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
(二)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
1、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年”活动,严厉打击“黑窝点”,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消除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
2、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专项抽查食用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边销茶等,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责令整顿,对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
3、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和监督工作,以粮食加工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等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监控对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5、建立肉类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工作,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整顿压缩定点屠宰厂(场)。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屠宰加工注水猪、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深入整顿和规范食品经营流通秩序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以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以及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监管进口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
2、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
3、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4、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不断提高食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四)严格餐饮消费监管
1、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对50m2以下的小餐饮店的量化分级管理。对桶装水、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评级。
2、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以及农村群体聚餐的卫生监管,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3、加强旅游食品卫生监督。制定《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以九黄环线餐饮业为重点的旅游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做好旅游黄金周、节假日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积极研究农家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关措施,加强对农家乐食品卫生的指导和监督。
(五)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对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管,落实业主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2、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和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深化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3、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意识。深入农村基层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发挥农村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研究制定相应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并狠抓落实。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要借助计算机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升监管能力,使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要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和信用体系建设。
(三)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办。
(五)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参与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伪劣食品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消费食品。加强舆论监督,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六)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和反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及时报送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每月按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报表,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阶段性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市政府。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2545151
邮箱:myspxtb@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