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府办发[200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质检、农业、畜牧、水产、林业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形成共同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统筹规划,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农业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服务职能,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
在“十一五”期间,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以支撑和服务农业的相关标准为补充,着力加大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管理力度,把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根据全市种植、养殖业发展需要,在现有7个国家级、2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发展项目、特色农产品,新创建国家级示范项目5-10个、省级示范项目6-10个和1-2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特别要抓好三台涪城麦冬及崭山米枣、江油义新水稻制种、梓潼圣迪乐鸡蛋、游仙柏林无公害生猪养殖、安县附子及大口鲶、盐亭鳜鱼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及深加工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示范面积和领域,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
三、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质检、农业、畜牧、林业、水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做好全市农业地方标准清理的基础上,抓好各县市区、园区农业地方标准的修订,并根据全市名、优、特农产品的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产地环境条件、产品加工、包装、运输、贮存、检测方法等标准,逐步健全当地主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努力使全市特色农产品有标准可依,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运行标准体系。
四、大力推进和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实施《绵阳市实施农业标准化扶持与奖励办法》,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绿色市场认证,全力实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基地)行动计划”,对按照标准化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创建农产品名牌工作要给予大力扶持。要积极推进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保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实施工作,争取用3-5年时间创建1-2个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中国名牌农产品和2-3个四川省名牌农产品,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重点抓好我市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试点工作,通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
五、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和食品标签检查制度
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优化队伍、合理布局、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切实加强对肥料、农药、农膜、饲料、兽药、渔药、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查和监管。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严禁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有效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同时要把食品标签标识纳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范畴,加大对商品条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六、切实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给予支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大力鼓励和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民间资本、外来资本的投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投入机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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