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绵阳科技城城南新区一号桥
建设业主: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
建设工期:2008年10月~2010年5月
绵阳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唯一的科技城,新兴的工业城市,也是川西北的交通枢纽和最大的物资集散地。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绵阳定位为中国科技城、中国旅游和宜居名城。进一步完善交通、通讯、城建等基础设施,将对科技城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加快发展产生巨大作用。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建设绵阳城市新区已十分迫切而需要。作为城市新区的核心部分—城南新区已进入加速建设阶段,三江两岸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正在加快实施。本项目跨湖连接经开片区和小枧片区,向西通往南郊机场,向东通向城市高速路,沿途与城市主干路涪滨路和绵盐路相交,形成绵州大道、三江大道和涪滨路、绵盐路及规划道路组成的干路网系统。本项目的建设,对三江口区域的路网完善和交通功能完善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构建出崭新的城市旅游亮点。
一号桥呈东西方向跨越涪江,西连经开区城南路,东接游仙区规划道路。一号桥设计为曲线人行天桥双层斜拉桥,总长约1687m,其中主桥长400m,引桥长1287m,主桥车行道总宽28m,双向六车道;东端引桥段在绵盐路东侧为双向四车道,西端引桥为双向六车道,与绵盐路连接的两条右转匝道为单车道;人行天桥接两岸堤岸,全长约664 m。主桥跨径组合100+200+100m,主塔全高93m,车行桥、人行桥斜拉索采用单索面布置,梁上索间距为12m。
工程共计占地4.22hm2,其中永久占用陆地面积1.70hm2,水域面积2.42hm2,临时占地0.10hm2;工程拆迁约70户,300人,目前拆迁工作已经完成。
二、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如下:
1、有利环境影响方面
① 促进城市交通运输的发展:一号桥连接经开区工业区和小枧,向西通往城南路,向东通向城市高速路,沿途与三条城市主干路相交:绵州大道、涪滨路和绵盐路,一号桥的建设对三江口区域的路网完善和交通功能完善起到重要作用,
② 带动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从城市发展方向看,绵阳三江经济组团规模扩大,必然带来城市内部交通进一步发展,也给城市东西北向交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一号桥工程的建设也是发展城市及经济的需要。
③ 促进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由于大桥的建设和投入营运,交通更便捷,加快了城市贸易流通,带动了城市诸多行业的兴起和发展,因而将有力地促进当地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文化水平的显著提高。
2、施工期主要不利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扬尘会对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就本工程特点而言,由于是新建大桥,施工噪声干扰最为严重,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振捣机、重型吊机等,这类机械是最主要的施工噪声源。另外,施工中土石方调配,设备、材料运输将动用大量运输车辆,这些运输车辆特别是重载卡车噪声辐射强度较高,对其频繁行驶经过的施工现场和既有道路周围声环境将产生较大干扰。但是由于大桥周围评价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加之使用大型机械及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较少,需要的作业时间不多,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施工扬尘和粉尘的主要来源是基础开挖作业、材料堆放、施工车辆运行中的临时起尘及未铺装路面起尘、筑路机械不断运行起尘等。可采用洒水及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来降低扬尘污染。
由于施工机械及施工场地冲洗水修建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修建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运营期雨水污染物含量较低,因此不会改变涪江地表水的环境功能。
另外,工程区现状土地利用以城市建筑、道路为主;原生植被极少,有少量人工绿化植被;无明显水土流失,属微度侵蚀;同时涪江绵阳段无珍稀鱼类,主要鱼种是鲤鱼和鲫鱼,项目建设段也未发现有鱼类产卵场和越冬场,因此对生态环境影响甚微。
施工区域距上游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6km左右,距下游三江大坝5km左右,且取水口不在三江大坝洄水区,因而项目施工不会对饮用水取水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仅征地等工程活动对环境造成永久性影响,其余均为暂时性影响。
3、营运期主要不利环境影响
如不采取措施,大桥营运期交通噪声会使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较现状有所降低,但不会产生扰民现象。由于项目建成后不允许装载危险品的车辆通行,故运营期不会发生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
4、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本工程施工、营运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分别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水土流失、环境风险及其它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优化大桥的景观设计;严禁夜间在敏感点进行机械施工;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按规范进行文明施工,洒水降低扬尘污染;施工产生的废水应采用容器或砌坑专门收集,进行隔油沉淀达标处理后排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工程和植物防护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合理进行周边规划等。
同时制定了环境管理、监测及监理计划,以减缓工程不利影响。
三、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一周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绵阳市交通局,绵阳市环保局,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投诉监督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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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电话号码 |
联系人及电子信箱 |
地址及邮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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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 |
028-87601173 |
李启彬liqb@home.swjtu.edu.cn |
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610031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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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816-2233612 |
金星
Jx23456@126.com |
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三楼621000 |
建设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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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环保局 |
0816-2229889 |
黄健 |
绵阳市环保局建管科 |
环保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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