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房管发〔2011〕2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各房屋产权有关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房屋使用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应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房屋安全管理,切实加强领导,对本地区本区域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以及“走过场”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
二、全面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辖区具体情况,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房屋安全大检查,对有下列情形的房屋,要重点进行检查:
1、房屋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已收到安全隐患通知书,但仍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
2、年久失修的残旧房屋及鉴定属危险的房屋;
3、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
4、建在危险地段及特殊地基上的房屋。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应坚决停用,立即组织撤离居住人员,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不能及时拆除的,要落实排险解危措施并设置好警戒线,避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
三、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区域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双节”期间的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职责,以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突发情况、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把房屋安全当作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来抓好抓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