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提倡科学方法、大幅度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市科普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决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提倡科学方法、大幅度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原则。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科普工作的领导,把农村科普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全市科普工作计划;各区市县科技局要把农村科普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年度农村科普计划,积极、主动开展农村科普知识宣传,为开展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科普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民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

2、公益性与产业化相结合原则。科普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科普投入。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普工作应引入市场机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

3、因地制宜原则。科普工作应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根据各地农村以及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不同情况,在科普的形式与内容上各有侧重。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普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与实用技术,并积极发挥科普示范基地的示范与辐射作用。

4、 经常性和长期性原则。科普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使科普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三、总体目标任务

按照科普工作的自身特点、规律以及工作重点和不同群体的需要,特别是根据广大农村和农民的需要,围绕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加速实用技术的培训与推广,服务三农,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要积极应对入世给我国农业带来的严峻挑战,把新品种、新技术和设施农业的推广应用作为农村科普的主要内容。紧紧依靠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市农科所,充分发挥县(区)、乡(镇)党校、农函大、农广校、文化技术学校和星火农村信息网的作用,围绕生产绿色食品、发展生态农业和精品农业,特别是围绕发展牧业、种业、魔芋、粮食深加工等开展科普工作;力争在2010年前对现有村干部和镇、村农技站技术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使80%以上的农村党员、基层干部每年接受一次实用技术培训,使其成为掌握有12专业实用技术的技术骨干并成为本村的技术带头人,充分发挥他们试点示范的作用,推广普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

2、积极引导农村专业组织的发展。农村专业协会和五专组织是农村科普的最直接的重要阵地,因此,要积极鼓励和指导其发展。到2010年要使80%以上的镇都要建立和完善特色农业的专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各协会、五专组织的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我市农村科普工作的桥梁纽带和主力军。

3、建立以“科普惠农兴村”宣传栏、站、员为主体的科普示范体系。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加强农村科普宣传,破除迷信和落后习俗,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做好“科普惠农兴村”工作,建好“科普惠农兴村”宣传栏、站、员。2010年,各区市县都要建立健全科普文化馆(站),80%以上的乡镇建有科普、农技推广站等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95%以上的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起科普宣传栏、科普站(科普书刊阅览室)等科普活动点,并配备相应的科普宣传员。帮助广大农民抵制封建迷信,摈弃愚昧陋习,提高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四、 重点对象

    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科普工作的方向和工作重点是继续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专业大户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卫生知识、计划生育等方面科学文化的普及和提高。

各区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镇乡相关领导和村干部的科技培训,通过现代科学知识的普及与提高,使各地农村基层干部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动态、新技术、新品种和相关市场信息,拓宽其知识面,当好科技带头人;加强对对农村专业大户和技术骨干的培训,使他们掌握一门至二门实用技术,成为农村科普宣传的骨干、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积极抓好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普工作,要把我市民族地区科普工作与扶贫帮困、全面建设小康结合起来,通过科普知识、技术信息的传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尽快脱贫致富。

 

五、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科普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农村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农村科普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强有力的保障体系。

    1、建立和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科普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决定》,建立和完善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位成员的绵阳市科普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各区市县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把科普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农村科普工作的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农村科普工作开展。

    2、认真贯彻执行科普法规与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决定》、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贯彻“科普法”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绵阳市总工会、科技局《关于贯彻落实“科普法”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的意见》、绵阳市妇女联合会、科技局《关于在全市妇女中深入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各区市县要根据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科普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纳入本级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普工作配套的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全市的科普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

    3、制定和落实科普经费

    科普经费是绵阳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科技普及活动的补助经费,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加大对农村科普工作的经费投入,落实每人每年不低于0.50元的科普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农村科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4、充分应用和发挥网络和媒体作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广播电视、互联网应作为科普传媒的重要阵地,要努力办好科普专栏,介绍科技发展新知识、新动态,介绍农村适用技术,宣传与移风易俗、文明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普知识使其成为广大农民接受科普教育的重要渠道。

    同时,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更新快速便捷的特点,双向发布发布、传送最新科普知识和新技术、新品种等信息,为科技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服务。

5、多部门联动,共同搞好科普活动

为调动市县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组织农业、林业、畜牧、卫生、科技、教育、计生等部门和有关科研院所、企业的专家、学者深入农村镇乡,开展形式多样的“三下乡”活动,继续搞好每年三月的“科技之春”科普月、每年五月的“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的科普活动,为“三农”服务,开展卓有成效的科普活动。

充分发挥科协在科普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农村科普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各协会、学会也应充分发挥人才济济的优势,积极主动的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

    6、建立科普工作的激励机制

    创新与科普是推进科技进步的两翼,因此,对科普工作者应一视同仁,鼓励和支持单位与个人从事科普作品创作,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对单位和个人的科普成果与科研、学术成果一样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纳入市科技进步奖一并予以奖励。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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