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为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积极推进“工业强县,质量兴县”和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积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弛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四川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安县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委〔2008〕20号)文件,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弛名商标的,由县政府奖励企业5万元;首次获得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由县政府奖励企业2万元;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根据市政府奖励政策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