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绵府办发[2008]24号)下发各县、市、区后,各地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狠抓落实,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我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正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按工作步骤和职责,具体落实,本期就部分县市区的做法推荐给各地,供借鉴。
目 录
●江油市政府召开专项治理联席会议 ●涪城区政府召开专项治理联席会议 ●安县管理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游仙管理处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通报 ●江油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情况通报 ●涪城管理处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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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政府召开专项治理联席会议
10月9日江油市政府在江油宾馆召开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市纪委、监察局、人行、银监办、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周世民同志主持会议,江油分中心主任罗长华同志作了题为“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发言,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学泽同志对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发表了讲话,一是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安排,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管理中心要按步骤对照检查,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三是用制度管事、带好职工队伍,以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推进江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全面发展。会上,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就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发了言。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平同志作了讲话,①肯定了江油市的专项治理做法;②要求按步骤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目标;③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金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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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政府召开专项治理联席会议
10月13日,涪城区召开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区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涪城管理处主任黄晓玉通报全区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情况,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晓丰就作了重要讲话。一是政府主导,组织宣传、统战、工会、招商、经贸、质检、税务、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对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实行分类指导,搞好试点,逐步推进。二是财政配合,畜牧、水务农机、计生、残联、劳动社保、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在10月底11月初全面完成乡镇畜牧站、乡镇计生服务指导站、区农机水务局下属的部分堰管所建制缴交工作。对享受财政补助的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理员、乡镇残疾管理助理员、大学生“村官”、村社干部的公积金建制制定方案。三是由“联席会议”组成重点检查组,对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是否存在挪用、欠缴公积金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制定还款计划, 11月底前全部缴清欠款。四是把“联席公议”纳入常态化,每季度召开情况通报会,同时不断加强公积金制度建设、带好职工队伍,以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推进涪城住房公积金管理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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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管理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安县管理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化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廉洁自律和落实《规划》工作;二是以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紧贴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把灾后“服务”放在首位;三是面对地震灾难,党员干部带头冲锋陷阵,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落实各项灾后支取、个贷扶助政策。四是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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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管理处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通报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游仙管理处成立了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衡廷清同志任组长,住房公积金管理科科长谭成英、房改科科长王豪为成员,并进行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工作方案,使整个工作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明确。二是狠抓宣传。我处先后在农行、工行、建行和管理处办公室设宣传咨询点4个,设立专项治理举报投诉电话一部,信箱一个,制作标语4幅、印刷宣传资料5000份。三是强化协调督导。管理处召集区监察、财政、审计、专业银行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公积金整治情况,并参与配合督导,形成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四是深入基层。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全区乡镇、学校、区级部门宣传讲解住房公积金有关知识和法规,了解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大增强了职工参与意识、维权意识。 二、开展“三清三建”,强基础,抓管理,促发展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针对薄弱环节,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我们扎实开展了“三清三建”工作: 1、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全区现有财政代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159个,5190余人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制度。另有自行缴交的交通系统、广电等行政事业单位,11个单位350余人也全部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镇乡机关、学校)公积金归集面达100%。 2、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区级银行、保险等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信用社)等21个单位800余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严格执行了5%--12%“控高保底”规定。我区不存在单位自行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现象。 3、非公有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因我区经济落后,企业发展缓慢,此项工作目前虽经多方努力,但收效甚微,非公有制企业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另有各镇(乡)卫生院由于资金紧张,效益差,还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通过专项治理,目前正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作好试点工作,力争尽早建立。 三、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解决问题 1、在对待群众态度上,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效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二是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在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贷方面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坚决禁止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的问题。 2、在职工个贷管理上,我们在严格审查程序,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一是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众多,贷款职工对评估机构不了解的情况,实行公开招标,在多家应聘中介机构中选择了信誉度好、收费较低的利君评估事务和新天地评估事务所合作,既让群众得到了实惠,也保证了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合理性。二是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跟踪,实行贷款逾期报告制、责任跟踪制,制度的建立和严格实施,极大地提高了放贷质量,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贷款风险,目前贷款余额2892.4万元,309户,资金营运良好。 3、在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上,我们严格按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根据本人申请、单位签字、审核、经办人员调查核实,管理处领导严格审批,无违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4、结合专项治理,我区在缴交比例较低的情况下,公积金管理处书面向区人民政府请示要求提高缴交比例,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将公积金缴交比例由5%提高到8%。 5、公积金专项治理结合落实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决定精神,我区将财政欠拨资金等问题,多次向区人民政府书面汇报,得到领导及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到目前为止,已将2007年欠拨的匹配资金190万元,全部到位,并承诺本年已预算的421.86万元连同增加比例增加的预算匹配资金于年底前全部到位。同时各单位欠缴情况也回收较好,到现在为止已有7个单位补交公积金97.26万元。 6、扩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除对各镇(乡)卫生院及私营企业继续做好扩面宣传外,还对辖区内上级或上划部门进行公积金缴交排查,通过查漏及上门优质服务等。新增了公积金缴交单位1个,新增人数4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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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情况通报
一、 领导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健全、安排有序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绵府办发〔2008〕24号)和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绵住房公积金发〔2008〕46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公积金分中心、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审计局、江油银监办等部门组成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负责研究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制度建设。同时印发了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府办发〔2008〕64号)文件,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步骤和时间及要求作了安排部署。此外,市公积金分中心以江公积金发〔2008〕37号印发了《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并成立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罗长华任组长,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光辉,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强任副组长,职工贷款股股长杜兴培、财务会计和资金归集股股长饶志斌、办公室副主任何玉清为成员的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强同志兼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落实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宣传到位,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根据安排部署,市公积金分中心利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九周年之际,协调受托银行、财保公司及开发商等17个单位于4月3日至6日,集中在中坝城区的纪念碑、中坝剧场、太白广场等悬挂宣传标语40余副,在城区周边镇政府、国营大中型企业悬挂宣传横幅16副,向全市缴交住房公积金单位寄发折页式公积金知识问答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江油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分中心公积金网页上发布宣传标语4副,让住房公积金政策家喻户晓、众所周知。为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人心,我市在城区重点地段张贴了相关标语,设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举报投诉电话(0816-3227793、3260069)和邮箱(jyzfgj@my.gov.cn)并对外公告,多渠道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 三、认真清理,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联合工作组按照“三清三建”和“六查六纠”的要求,以查阅资料和抽查部分单位的形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作了认真清理。 总体情况: 截止2008年6月30日止,我市住房公积金建制单位共有456个45200人,归集住房公积金4.65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370个12000人;国有(控股)企业43个30564人;非公企业43个2486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均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缴交。所有建制单位都能严格执行管委会决策,不存在不经管委会决策的违规行为;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没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管理运营规范有序,无危害资金安全完整行为;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无不规范行为;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良好,没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及纠正措施: 1、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不够宽。2、缴交比例普遍较低,大多数单位仅按照最低比例5%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3、部分单位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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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管理处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通报
一、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基本情况 截止2008年9月,全区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为20,309万元,累计缴存余额16,913.24万元,累计支取公积金3,285万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4,520万元,贷款余额达9,512 万元,支持全区1,410名职工购房贷款;全区住房公积金建制单位共有297个16059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216个11,016人;非公企业81个5043人; 去年已为全区城镇居民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补贴35余万元。全区所有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均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照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比例进行缴交,基本实现了应建尽建。所有建制单位都能严格执行管委会决策,不存在不经管委会决策的违规行为;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没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管理运营规范有序,无危害资金安全完整行为;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无不规范行为;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共出台各类管理制度50多个,近两年先后接受国家审计署成都专员办、省财政厅、市审计局三级审计,资金管理营运安全;公积金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良好,没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事表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增强住房保障能力、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发展、利用增值收益帮贫扶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省、市“三清三建”和“六查六纠”的要求,我中心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中我们发现我区住房公积管理工作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住房公积金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制工作进展缓慢,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了住房公积制度,但在城镇私营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难度较大,推广非常缓慢; 2、在改革过程中财政定额、差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中还有少部分二级核算单位和享受财政补助人员中存在建制盲点。经摸底统计全区尚有乡镇畜牧站、乡镇计生服务指导站、区农机水务局下属的部分堰管所、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理员、乡镇残疾管理助理员、大学生“村官”、村社干部等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部分单位存在欠缴、挪用住房公积金现象。经查,我区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存在不同程度拖欠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现象,尤其以部分乡镇、街道突出,欠缴公积金达一两年时间,甚至出现挪用扣缴的职工个人部分; 4、“5.12”地震后,少部分贷款职工的抵押物存在损毁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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