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举报人: 为了维护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绵阳市价格举报中心欢迎您采用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就您遭遇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向本中心检举、投诉。并请您在举报时注意以下要件: 一、举报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等。 三、具体的举报内容、有关证据等。 四、以下情况,本中心将不受理您的举报: (一)不属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 (二)没有明确被举报人的; (三)超过《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时限的; (四)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复查、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五)举报人购买或者接受的商品和服务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 (六)举报人涉及的预付款或费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七)经调查,举报人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八)举报人无理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举报工作人员,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致使无法受理的; (九)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的价格举报; (十)对同一价格违法行为已经做出处理,且无处理不当而举报人进行重复举报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受理的举报。 五、绵阳市价格举报中心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9号 邮编:621000 举报电话:12358。 上述要件清楚后,请您及时与本中心联系,本中心将严格为您保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您的举报件。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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