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绵阳市《关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从2005年6月23日起,三台县总工会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组成员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经贸局、县法制办等单位人员组成,县总工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带一个组,对县级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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