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今年以来,绵阳市纪委始终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和“富民惠民,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立足实际,着力在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活力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出适合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

一是理清思路,把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脉搏。针对个别县市区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照搬照抄,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楚明带领市纪委有关人员,深入涪城、游仙、江油等7个县市区10多个乡镇、村社(居),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并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绵阳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为县市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制定了措施。

二是强化教育,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通过调研分析我们发现,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行为中大多是属于犯小错误,而且绝大多数不是有意为之的,而是因为不知道或不了解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所致。为给农村基层干部补上这一课,结合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开展好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有的对村支书、村主任集中进行廉政知识专题培训;有的通过廉政文化下乡、“送纪送法进村”、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内部公开审理等活动,进行“渗透式”教育;有的编印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读本》发放到每名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手中,并由乡镇纪委组织抽测;有的开展了“身边的优秀农村干部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活动,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基层干部。通过各具特色的专项教育,帮助农村基层干部找准了位置,明确了方向,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积极试点,总结积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经验。为进一步做好“村财镇管村用”工作,我们在涪城区新皂镇开展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农村服务中心制度”试点,规范了村财务审批程序,实现了财务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全程监督,有效预防了村干部经济违纪问题。在城郊乡建立了农村党务、村务、财务监督局域网,制定了农村“三务”公开电子监督管理办法,实现了对各村“三务”资料的计算机管理。在游仙区街子乡试行设立了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采取“纪委牵头、综治协同、警区介入、社区参与、村组联动”的运作模式,先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6次,办结54件,使该乡越级反映问题的群众明显减少。在江油市477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了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组织村“四职”干部向党员、村民代表报告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代表根据村干部的述职述廉,向村干部提出质询,并进行民主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从6月开始,我们又在《绵阳日报》设立专栏,总结推广了一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推动了各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四是建章立制,着力构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针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注意加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各县市区开展了“公开推荐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候选人”、“保障流动党员选举权”、“三票制民主选举党代表”等工作,为党员群众提供了民主参政议政的平台。指导涪城区在129个村建立健全了村务财务公开、民主议事、村级重大事项预告、干群对话会等10项廉洁自律制度,促使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按法律法规行政,按规章制度办事,按规定程序操作,按村民意愿决策,按制度要求运行。督促三台县制订和完善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镇乡村组和农村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农民信访接待处理制度以及镇乡干部减压保障机制等,为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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