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负责机关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对外联络工作;

2、承办秘书事务工作,起草重要的、综合性的文稿,对发文把好出口关,对收文进行分类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审阅;

3、承办局机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人事、政工、计划生育、保密、文书、档案、综合信息、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综合治理、创卫、三优一学、信访等项工作;

5、负责地震应急、现场考察、灾情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6、拟定防震减灾事业的年度工作计划;

7、负责机关车辆、财产管理、工资福利分发等后勤事务工作;

8、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协调口内各单位有关工作;

9、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行使会计法赋予的各项职能;

10、负责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省、市下达和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苏晋红,电话:236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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