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目前正根据低保实施细则要求,对低保对象进行清理审核,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大部分地区已经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做了大量宣传和普查工作。通过审核,第一季度游仙区已经取消了不应享受低保的城市低保对象371户、643人,月减少支付低保金7万多元。为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的进展,近日,市民政局对部分执行低保政策不严的地区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因各种政策原因造成的部分地方城市低保对象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从而占非农人口比重极高的现象,应立即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