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特大地震造成我市很多村社不同程度受灾,为了切实加强灾区村(居)委会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组织带领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市民政局近日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村(居)委会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通知》,就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一是采用不同方式,因地制宜地进行合村并组,积极推进基层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切实加强村(居)委会班子建设,夯实灾后重建骨干力量,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三是认真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切实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临时社区组织建设;四是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村(居)组织活动阵地的重建规划和建设;五是健全村级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六是切实搞好村(居)务公开,完善和规范救灾资金物资公开的内内容、形式和时间;七是进一步健全村(居)务公开监督制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