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安县污染减排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安县开始对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制度。
近期,针对安县花荄镇柏杨、先林两村养鸡户养殖废水及其废弃物影响下游村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环境污染事件,安县环境保护局向花荄镇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对花荄镇畜禽养殖业实施区域限批的通知》,作出了对所属辖区内养殖企业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暂时不予受理、不予审批的决定,并要求花荄镇政府牵头限时解决好养殖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该辖区已有2个养殖项目受到限批制约。
区域限批制度的实施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而制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此行政处罚措施的实行将有利于安县进一步控制区域环境容量总量,化解环境隐患,预防环境风险。同时也表明我县将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安县环境保护局/责任编辑 吴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