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办事事项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公路改线的许可
办理机构 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政务服务处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
办事地点 绵阳市新益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16-2317757
服务内容概述 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制证
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 1、 当事人书面申请;
2、 单位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办理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 当事人书面安全承诺书;
办事流程 1、当事人在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政务处填写申请表;2、政务窗口受理;   3、现场勘验;4、政务窗口收取赔(补)偿费;5、政务窗口制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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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l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l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专家审查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我省公路路产补偿费、占用费的通知》(川价费[2004]154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路路产补偿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8]94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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