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事项 |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公路改线的许可 |
| 办理机构 |
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政务服务处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 |
| 办事地点 |
绵阳市新益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
| 联系方式 |
0816-2317757 |
| 服务内容概述 |
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制证 |
| 政策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申报材料 |
1、 当事人书面申请; 2、 单位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办理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 当事人书面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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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流程 |
1、当事人在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政务处填写申请表;2、政务窗口受理; 3、现场勘验;4、政务窗口收取赔(补)偿费;5、政务窗口制发许可证。 |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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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l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l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专家审查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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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我省公路路产补偿费、占用费的通知》(川价费[2004]154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路路产补偿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8]94号)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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