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通讯社7月2日电(文玉林 黄秋 肖赟梅 廖伯逊) 近日,记者从江油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顺利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规范国家投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投标行为,该市立足现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江油成立了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各乡镇、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督管理,对建设项目以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结束后,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建立了由市招监办参加的资质审核监督组,专门负责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单位的资质审核监督,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能将有资质、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选到灾后恢复重建中来。 同时,本着节约建设资金、提高资金效益的原则,江油市强化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明确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给中标企业基本帐户或中标企业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帐户。 同时,该市还要求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或按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项目,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及省政府比选办法规定执行。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来源:
李白故里通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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