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为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群众通过写信的形式反映诉求和提出建议,江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通人民来信“绿色邮政”的实施意见》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通人民来信“绿色邮政”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于2008年9月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通人民来信“绿色邮政”。 全市群众向本市范围内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诉求的平常信函,只需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人民来信”字样,一律免贴邮票,邮政部门按正常邮件投递到指定单位。同时,为确保“绿色邮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江油市将定期对各部门办理“绿色邮政”来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处理群众来信不及时、不认真、工作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 | 来源:
市纪委信访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