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物价局立脚物价工作职能推进“工业强区”战略有效实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杜绝各种乱收费,切切切实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游仙工业强区战略的有效实施,游仙区物价局立足物价职能,采取有效“四措施”,把“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继续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今年5月30日,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区物价局在该中心设立了正式的服务窗口,派出1名同志,配备了良好的硬件设施。同时,积极与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要求进驻政务中心的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对本单位涉及企业收费的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在规定的公示栏内和电子触摸屏上向社会公布,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收费”。
二是严格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要求各个向企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或单位,必须出示由区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严格地按照《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开具规定的票据,否则,企业有权拒付。
三是积极推行《企业缴费登记册》制度。今年,我局在全区20个不同企业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中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中推行了《企业缴费登记册》制度,要求企业要树立自我维权意识,高度重视物价部门免费统一发放的《企业缴费登记册》,并在实施缴费的过程中,有权要求收费单位必须逐笔登记收费项目、标准、金额,切实做到缴费清楚,收费明白。同时,物价部门还坚持“四个一”的收费规定,重点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等问题,确保《企业缴费登记册》制度落到实处。即: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一律拒交;对已明令降低的收费项目一律按降低后的标准收取;应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据一律公示到位;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规定的票据收取。如有违反规定实施乱收费的行为,区物价局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从重处理。
四是实行企业服务“巡访制”。为保证企业有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氛围,区物价局会同区财政局、区经济商务局、区纠风办、区减负办等一些重点行政执法、经济监管服务部门,努力整治企业发展软环境,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定点联系的企业进行回访,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并尽快帮助解决,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无障碍、零距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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