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颜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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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年5月30日,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会议精神,做好我区贯彻实施《规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
中央制定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是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惩防并举的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定》的贯彻实施,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出现的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规定》列出的八种权钱交易行为,与传统受贿形式中的直接收受财物相比较,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复杂性,貌似不违法,但实质上没有区别,性质上都是受贿。以前,由于党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这些行为的定性处理依据,致使有些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有些违纪违法者没有受到与其行为性质相适应的惩罚。《规定》的出台,不仅解决了纪检机关当前办案工作中紧迫而突出的法规政策依据问题,而且用制度的形式规范和明确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对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行为,必将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规定》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要求,明确和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拓展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视野和领域。特别是针对房屋买卖、证券投资、期货交易、委托理财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了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为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设置了“路标”和警戒线,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廉洁从政行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切实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
《规定》体现了爱护与约束,惩处与预防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统一。对于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个自我教育、对照检查、强化自律的机会;对于开始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提供了一个深刻反思、及早醒悟、悬崖勒马的机会;对于那些已经有《规定》所列行为的干部,提供了一个主动说清问题,坚决立即纠正,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政策界限一致,“两高”司法解释正式颁布实施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受贿犯罪。在党内先行执行这一《规定》,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也是向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作提醒,提高党员干部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按照中央纪委要求,
(四)有利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规定》所列的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既是严重违纪问题,也是当前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按照中纪委要求,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过去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赌博敛财等专项活动的巩固、深化和延伸。通过狠抓典型,举一反三,刹风正纪,有利于更好地弘扬清正廉洁的作风,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以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二、认真组织学习《规定》的各项具体内容
《规定》共有十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二是规定了十三个定性处理的政策界限;三是明确了这些违纪行为的党纪处分依据。我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规定》中提出的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即,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说通俗点就是有求于你的人)谋取利益,并“以某种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由请托人出资,所谓‘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所谓‘合作’投资”,但并不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利;“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虽然实际出资,但所获取的“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明赌暗送或进行铺水等收受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这八种行为,尽管手法不同,结果是让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受益、得好处,其实质都是受贿,大家一定要高度警惕。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的各项具体内容。
一是要抓好传达学习。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迅速把《规定》的全文、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以及此次电视电话会的精神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党员干部实际,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规定》的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使贯彻落实《规定》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今日游仙》杂志、党政网和游仙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规定》的各项内容,宣传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危害,宣传党委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增强广大群众监督、检举违法违纪行为的信心和能力,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要加强干部培训。把《规定》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党员领导干部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增强贯彻实施《规定》的自觉性。要抓好纪检干部的专门培训,使纪检干部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规定》,切实把《规定》作为执纪量纪的“标尺”,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
中央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提出,“凡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应认真对照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即
一是《规定》所列行为,历来是党的纪律所严格禁止的,这一点非常明确。希望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二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总的原则是,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以比平时的自首和主动交代更从宽一些,以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三是要认真稳妥处理这类情况,避免无原则从宽。特别重大或者把握不准的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止造成不良后果。《规定》的政策时限性很强,各镇乡、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抓紧工作,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尽快向组织说明情况。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直接向区委或区纪委说明情况,主动纠正并退缴违规所得,一般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说明情况,主动纠正并退缴违规所得。各单位务必在
这里,我想特别再次提醒,存在问题的干部一定要清楚,这是党组织给予自己的一次机会,要珍惜和把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最高法、检两院起草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即将出台,这与中纪委下发的这个《规定》在政策界线上是一致的,若不按规定的时限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的,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根据区纪委掌握的一些线索,我们极个别干部权钱交易、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还是存在的,如利用行政审批、许可搞权钱交易、工程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这些问题的背后就极有可能隐藏着权钱交易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务必认真搞好自查自纠。
四、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
近年来,我区纪检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纪,查办了一批权钱交易的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近年来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违纪违法者的手段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全区各级纪检机关要抓住贯彻实施《规定》的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查处权钱交易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核查党员干部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作出结论。既要核查已经交代的问题,又要核查实际纠正的情况,防止出现只说小问题、隐瞒大问题,以及少退甚至隐匿赃款赃物等现象。二是认真排查目前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集中惩治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对已经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说清问题,甚至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群众有反映的,可以采取函询等方式要求有关人员解释说明,并根据情况恰当处置。三是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继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特别是要结合游仙实际,在查办虚假招标投标,违规处置、贱卖国有资产等案件的过程中,必须注意深挖细查权钱交易的问题。对其他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也要认真查处。
总之,区委的态度是:对搞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不管涉及到谁,要坚决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共同受贿的其他人员,也要依纪依法惩处,决不手软。
五、要强化监督检查,将《规定》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规定》传达、学习、宣传和自查自纠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组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组织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要把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规定》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对各地各部门在贯彻实施工作中的好经验、积极主动自查自纠的好典型,要及时加以总结。各地在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政策上难以把握的问题,也要及时请示上级纪委。区纪委要加强指导,对贯彻执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贯彻《规定》工作落到实处。
六、要把贯彻实施《规定》和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权钱交易的行为,是把商品交换的原则带入政治领域,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与民争利的典型表现,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相背离,与新一届省委“富民至上、民生为本”的施政原则相背离,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更是背道而驰。因此,我们一定要把贯彻实施《规定》和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一方面认真贯彻实施《规定》,坚决治理权钱交易,另一方面,不断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切实巩固深化前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游仙经济社会新一轮大发展。
七、当前工作
一是再鼓干劲、再添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今年的时间过去差不多一半了,应该说,全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基本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各项重点工作也进展较好。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搞好自查,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增添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抓出工作成效,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是抗旱防汛工作。我区的大春栽插工作进展情况较好,基本实现了满栽满插,但是仍然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的生活和人畜饮水还有困难。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解决全区旱山村的人畜饮水问题。同时,久旱必有久雨,各地各单位要备好防洪物资,做好防大汛的一切准备,另外还要做好塘堰的蓄水工作。
三是社会稳定工作。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各地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维稳责任制,加大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用解决问题的办法来维护稳定。同时也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七一”庆祝活动。“七一”就要来临,区委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庆祝活动作了具体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七一”的相关庆祝活动,搞好对老党员、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让党员过好自己的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