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游民委办【2008】8号
绵阳市游仙区民生工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经济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市惠民帮扶中心、教育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关于开展“灾后重建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民生工委将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民生工作管委会主任王刚为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守贵为副组长,有关区级部门为成员的“灾后重建资助大学生”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生工委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活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明确责任,做细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资助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审核、汇总、上报、发放,加强调查审核,做好组织和资金发放,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得到资助。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对此次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的宣传,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助学,在全社会形成“济困助学,支援灾后重建”的良好氛围。
2008年7月28日
主题词:资助 △受灾困难大学生 活动 方案 通知
报:市民生工委办,区民生工委、管委会领导,区委办,区政府办。
送:经济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共印40份)
绵阳市惠民帮扶中心
绵阳市教育局
绵阳市民政局
绵阳市总工会
共青团绵阳市委
绵阳市妇联
绵阳市残联
关于开展“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了落实“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工作要求,帮助因“5.12”地震灾害致困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市惠民帮扶中心、教育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现提出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8年7月25 日—8月30日。
二、资助对象
此次活动资助的重点是北川、平武、安县、江油4个重灾县市和其他受灾县区的困难大学新生。参加2008年高考,原则上被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绵阳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1、因“5.12”地震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2、持《惠民帮扶证》的困难家庭子女;
3、父母双亡的孤儿;
4、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5、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6、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人学生;
7、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三、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2000元,对四个极重灾县市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可适当上浮。
(二)资金来源。此次活动所需资助资金由相关市级部门按分配的资助贫困大学生名额自筹解决,并按活动要求时间集中划拨到各县市区。
四、活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7年7月25日—8月10日。
(二)申报及审核
1、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惠民帮扶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子女证明、一级伤残军人子女证明;残疾人证;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子女出具《工会会员证》和基层工会证明等(原件审查后退回)。
2、申请程序。由申请学生本人在获得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到所在地惠民帮扶中心(相关窗口)或社发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绵阳市“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申请审批表》,附相关申报证明材料。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只能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3、审核程序。填写《绵阳市“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申请审批表》后,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按资助对象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提交所在地县市区惠民帮扶中心(部门窗口)或社发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工会初审后报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会窗口。8月10日—8月13日,由各县市区惠民帮扶中心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惠民帮扶中心(对应部门窗口)。8月13日—8月17日,由市惠民帮扶中心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自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名单。
(三)公布受助学生名单
8月18日,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公布最后确认的受助大学生名单。
(四)助学金发放仪式
拟在8月22日左右在市惠民帮扶中心广场举行资助金发放仪式,届时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受助学生代表参加。
此次“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的文件、表格将在市惠民帮扶中心网站公布,各地可登陆网站(hmbfzx.my.gov.cn)下载。(市“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蒲驰、何星怡、李娟,电话:2373812、2350253,电子邮箱:hmbfzxweb@my.gov.cn。)
附:1、绵阳市“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申请审批表;
2、绵阳市“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统计汇总表;
绵阳市“资助受灾困难大学生”活动申请审批表
|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高考报名号 |
|
|
毕业学校 |
|
录取院校及专业 |
|
|
父亲姓名 |
|
月收入 |
(元) |
工作单位 |
|
|
母亲姓名 |
|
月收入 |
(元) |
工作单位 |
|
|
家庭供养人口 |
|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
|
高考分数 |
|
|
|
申请理由
|
1、因重地震灾害导致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2、持《惠民帮扶证》家庭子女□;3、父母双亡的孤儿□;4、单亲困难家庭子女□;5、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6、困难残疾人子女或残疾人学生□;7、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企事业)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部门: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市级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
审批部门: 审批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编号: 2008年 月 日
注:1、认真填写,不要漏项;2、“申请理由”以上栏目由申请资助学生本人填写;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县市区相关部门存档,一份由市级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