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最近,我进入了一家私营公司打工,老板告诉我因为我在试用期,所以,工资将低于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请问:老板的说法对吗?(陶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可见,虽然用人单位可以自主确定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但也只能在不违背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因此,在试用期内,该公司至少应向你支付不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