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
 

设 立 登 记

一、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5、公告
二、
申报材料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注册书;
2、企业的批准设立文件及投资者提出的登记注册申请报告及合法的资格证明;
3、企业章程;
4、验资报告;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任命文件;
6、企业住所和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9、从业人员花名册、工商所场地调查表;
10、其它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证件。

三、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四、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标准按注册资本0.8/千收取。超过一千万的,其超过部份按0.4/千收取;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份不再收取;副本每份10元。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计价检[1999]1707号。川价字费[2000]21号;
2、公告费按实际支出收取(由报社收取);
3、复膜费10元。国家工商局工商[1990]第332号

 

变 更 登 记
一、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5、公告
二、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三、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变更登记费100元,因注册资金增加而变更的,按增加额的0.8/千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份按0.4/千收取;超过1亿的超过部份不再收取登记费。
副本每份10元。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复膜费10元
公告费按实际支出收取(报社收取)

 

注 销 登 记
一、
办理程序
1、公告 2、受理 3、审查 4、发照 5、发给注销通知书 
二、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
3、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证明。
4、其它文件、证件。

三、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公告费按实际支出收取(报社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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