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登记
 
设 立 登 记
一、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二、
申报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准文件。

三、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四、
收费标准及依据
每户300元,副本每份10元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复膜费10元

 

注 销 登 记
一、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给注销通知书
二、
申报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主办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机要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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