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商标许可

一、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证
二、
申报材料

1、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设施等条件;
2、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商标印制业务审查制度、登记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废次标识销毁制度、档案制度);
3、有三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4、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商标印制业务需报省工商局核准。

三、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
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为每证20元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价函[1998]249号,《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主办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机要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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