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一、援助对象和条件: 1、企事业单位职工(会员)、农民工会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 2、工会工作者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 3、工会组织为维护职工群体利益而受到严重侵害的; 4、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职工。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1、各类劳动争议; 2、因劳动权益涉及的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
三、援助的方式: 1、法律咨询服务; 2、接受职工咨询、协助维权投诉; 3、代理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及诉讼; 4、代理参与非诉讼案件的调解; 5、代书法律文书; 6、代理参与因劳动争议引发的其他诉讼活动。
四、工作程序: 填写《帮扶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会会员证》、所在单位工会开具的困难职工证明; 2、与案件相关的全部材料; 3、居民身份证; 4、帮扶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