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子女入学救助工作程序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区属企事业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单亲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困难会员中的入学子女。
二、救助方式: 根据符合帮助的条件,定期于每年秋季开学之前,一次性给予每个高中学生500元、大学生500—1000元的助学金补助。
三、工作程序: 1、持《工会会员证》;《低保金领取证》;单位工会困难职工证明;学校学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困难程度的有效证件。填写《子女入学救助申请表》。
2、帮扶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求助职工(会员)。
3、求助职工(会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助学金,并填写《助学金发放登记表》。
4、《子女人学救助申请表》和《助学金发放登记表》归档并输入微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