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人事局
梓潼县公安局
二○○八年公开招聘协勤员公告
为了加强梓潼城区治安巡逻防控力度,维护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招聘协勤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治安交通巡逻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在18至25周岁(1983年11月1日至1990年11月1日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至23周岁(1985年11月1日至1990年11月1日间出生),未婚。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均在4.0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协勤员工作的。
三、招聘名额
招聘巡警协勤员30名、交警协勤员10名,共计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6日至12日。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科
报名为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交报名费(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50元,面试费80元),体检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收取。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部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体能考试占40%、面试占20%的比例计算。
凡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体能考试
考试内容:男性,1000米、100米、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100米、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能考试、面试后,按个人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个人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体能考试成绩排名)。
七、聘用培训
应聘者经笔试、体能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统一参加上岗前封闭集训10天。
集训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巡警大队统一组织实施,学员承担服装、被装、部分生活费等费用。经培训考试合格,上岗试用。
八、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协勤员与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签定三年为期的劳动用工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不占编制。协勤员分别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交警大队领导管理,协助开展城区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参加巡逻执勤,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执法。
(二)聘用的协勤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费用自理。考核合格的与县公安局巡警(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协勤员上岗统一着协勤员制服。服装、被装由县公安局巡警(交警)大队统一配发。
(四)协勤员每月基本工资800元,工作表现突出和完成任务的,每月可给予适当的绩效奖金。
协勤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协勤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五)聘用期间,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录(招聘)考试。
(六)协勤员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梓潼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协勤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梓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县监察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梓潼县监察局 0816-8212042
咨 询 电 话:梓潼县人事局 0816-8212312
梓潼县公安局 0816-8227524
二○○八年十一月一日 |